國家藥監局發布的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已于今年年初施行,《規定》中明確,從今年5月起,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必須按照《規定》進行標簽標識。

2021年12月,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兒童化妝品標志——“小金盾”,旨在提高兒童化妝品辨識度,保障消費者知情權?!兑幎ā访鞔_,自2022年5月1日起,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必須按照《規定》進行標簽標識;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未按照《規定》進行標簽標識的,化妝品注冊人、備案人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。

此外,《規定》還明確,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“食品級”“可食用”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。

針對一些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在推銷產品時,將“小金盾”標志與獲得國家審批、質量認證等宣傳用語相掛鉤,有意混淆“小金盾”標志涵義的行為,國家藥監局提醒消費者,化妝品包裝上標注“小金盾”,僅說明該產品屬于兒童化妝品,不代表該產品已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質量安全得到認證。(記者 孟剛)

標簽: 國家藥監局 兒童化妝品 標志小金盾 5月起施行